根據測算18年1-12月達到16.5%,其中12月達到29.8%,這也是很好的表現。17年1-12月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占比達6.8%。由于18年1-12月的的新能源車銷量大幅提升,18年1-12月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較17年1-12月的6.2%提升近8個百分點。
18年1-12月的新能源乘用車生產100萬臺,形成新能源積分361萬分,每臺乘用車平均3.6分,較17年的2.9分提升25%,其中12月新能源車單車平均積分4分,同比提升33%。18年1-12月新能源乘用車產量100萬臺,較2017年增長83%,而新能源積分達到361萬分,較17年同期增長129%。
合資品牌新能源車實現爆發增長,2018年12月合資新能源產量2.66萬臺,占比達到17%,較17年同期增長9個百分點,自主新能源車產量占比在83%也是很好的表現。
1、新能源積分實際值計算

2017年9月28日,《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》公布,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。核心要點為:考核油耗積分和新能源車積分,油耗正積分結轉下年或轉讓給關聯企業,油耗負積分可通過結轉、關聯企業轉讓和購買新能源車積分抵扣,而新能源車正積分可對外出售,負積分只能購買新能源車正積分抵扣。這意味著傳統車企即使對燃油車型節能改造達到油耗標準(獲得油耗正積分),也仍須給予新能源車企補貼(購買新能源車正積分),這將從供給側大幅提升整車企業生產新能源車積極性。
我們根據工信部的合格證分型號數量與對應的續航里程進行計算。由于目前基本沒有燃料電池乘用車的有效批量產品,因此目前仍是插混和純電動的產品,也是較好測算的。
插電混動產品從車型數量看大部分是50-80公里之間的,但主力車型的已經跨越80公里門檻,未來插混應該都能拿到2分,這次測算也是都按照兩分測算。
18年1-12月的新能源乘用車生產100萬臺,形成新能源積分361萬分,每臺乘用車平均3.6分,較17年的2.9分提升25%,其中12月新能源車單車平均積分4分,同比提升46%。18年1-12月新能源乘用車產量100萬臺,較2017年增長83%,而新能源積分達到361萬分,較17年同期增長129%。
2、新能源積分占比分析

根據“雙積分”政策早期的征求意見稿,2018-2020年我國新能源積分比例分別為8%、10%、12%,之后行業內對于2018年完成8%的積分比例都擔心無法完成,經過多方博弈,最終“雙積分”政策的正式版本,取消了2018年8%的新能源積分比例要求。目前看雙積分的運行狀態良好。
18年12月的新能源車積分達到32.6%表現很強,在車市的銷量占比也達到8.7%,成為車市的重要增長動力。
總體看,17年1-12月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占比達到6.8%,較16年的4.1%有明顯的提升。而且由于17年是完整的年度,屬于前低后高的特征,例如17年12月是11.6%,基本保持。18年1-12月是16.5%,較17年1-12月高出9個百分點,這也是傳統車的自主表現較強,因此18年的提升幅度顯得更大。
3、合資與自主新能源表現分析

2018年合資企業新能源產品逐步到位,新能源產量積分增長迅猛。12月合資新能源車產量2.66萬臺,積分達到8.5萬分,12月合資產量同比增速達到近300%.。體現合資新能源的加速增長態勢。
2018年12月合資新能源產量占比達到17%,較17年同期增長9個百分點,自主新能源車產量占比在83%也是很好的表現。
4、企業新能源積分表現分析

2018年各廠家的新能源車表現很好,總體積分提升很快,每家車企的積分基本也都是在提升中。比亞迪和北汽、吉利、江鈴、奇瑞、奇瑞的新能源車表現優秀,總分和單車分數都有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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